您好,欢迎来到泰多克汽配OE查询 !请登陆免费注册泰多克汽配OE查询

注册

2008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及标准

2010/11/22 10:18:24    

 

  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2]74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公告如下:


      
  一、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注册登记日期在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0000元人民币。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等凭据申请补贴资金。


      
  二、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注册登记日期在1999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且使用年限在7-9年之间的下列车型:


      
  一是车长7.5米以上(含7.5米)且乘座人数(包括驾驶人)23人以上(含23人)的载客汽车, 补贴标准为每辆车4000元人民币。
      


  二是车长9米以上(含9米)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标准符合国三阶段要求(北京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标准符合国四阶段要求)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5000元人民币。


      
  三是总质量在12000kg(千克)以上(含12000kg)的载货汽车及准牵引总质量在12000kg(千克)以上(含12000kg)的半挂牵引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4000元人民币。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补贴范围。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和更新车辆购车发票等凭据申请补贴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TecDoc本文来自网友上传,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
客服时间:8:45--17:45
在线咨询 客服QQ
TecDoc
开关

公司简介 | 我们的优势 | 商务合作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24 泰多克汽配OE查询

常年法律顾问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江力律师 13958143533

汽配热门:泰多克汽配OE查询 汽配 TecDoc 汽配OE 汽配OE TecDoc OE资讯 TecDoc Te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