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将至,面对出游的需求,或许很多人考虑在此时出手购车,同时,也意味着将有一项重要的惠民规定将会实施。
10月1日以后,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或自行编排的方式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公安部发布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定》缩短了办理牌证的时限,取消了办理变更登记的审批程序,扩大了重新启用号牌号码的范围,改进了机动车号牌选取方式。
更换车身颜色、车身或车架,登记手续简化
新《规定》提出,对出具合法有效证明、凭证的,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由5日缩短为2日。对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补发时限由15日缩短为1日。取消办理变更登记的审批程序。为减少群众往返次数,需要改变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用再事先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可于变更后直接办理登记。
新车登记更快捷 减了19项手续
在新车登记注册方面,新规定删减了19项登记事项,主要是一些证明、凭证名称、编号等项目,其中:
注册登记6项: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车辆购置税凭证名称、编号,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日期和保险公司名称。
变更登记4项: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
转移登记4项: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海关监管机动车的解除监管证明书名称、编号。
抵押登记5项:抵押权人的住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号码。
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计,截至8月份,全省共有机动车辆达320余万辆。仅7月份一个月,全省新车登记注册数量11.9余万辆。
同时新《规定》扩大了重新启用号牌号码的范围,由报废的机动车扩大到所有办结注销或转移登记的机动车,进一步满足群众留用原号牌号码的需求。同时明确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适用范围,规定因科研和定型试验、车辆限值超出国家标准等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可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
此外,新《规定》增加了“法律责任”一章,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未设定处罚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常见交通违法行为设定了罚则。对不按规定检验机动车或安装安全防护装置、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或技术参数明确了相应处罚。同时,对交管部门及交警违规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法律责任也作出了规定。
新《规定》中,机动车自行编排号牌号码,适用于中小型汽车新车注册登记业务和小型汽车转入的登记业务。警用车辆、教练车、工程抢险、消防、出租客运、小型专项作业、低速载货、三轮汽车等特殊和特种车辆不适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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