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 手续更简化
缩短办理时限 简化登记程序
连日来,驾驶员朋友纷纷打来电话咨询:新《机动车登记规定》实施后,车务手续流程都有哪些简化?昨日,记者采访了市交管局车管所,请相关人员就机动车注册登记等流程作了介绍。
注册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不属经海关进口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然后到“机动车查验”标识处办理查验手续,再到车管所大厅“业务受理”窗口办理登记审核手续。
变更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还应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属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除外。机动车所有人应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然后到“机动车查验”标识处办理查验手续,再到车管所大厅“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变更审核手续。
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属机动车灭失的,还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属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海关监管机动车还应提交海关出具的“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属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新旧规定有哪些不同
缩短办理时限
原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5个工作日时限缩短为2个工作日时限。
简化登记程序
简化办理变更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审批程序,即取消变更前申请审批程序,机动车所有人变更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后可直接办理变更登记。
减少登记事项
原办理机动车登记需登记事项有71项,新规定减少了19项登记事项。其中,注册登记事项减少了来历凭证名称、编号,车辆购置税凭证名称、编号,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日期和保险公司名称6项。
选号码更自主
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采用计算机自选和由机动车所有人按机动车号牌标准规定自行编排方式,提高了号牌号码选用自主性。